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服务区域经济建设及企业发展,围绕建成“双高计划”学校、创建全国优质技工院校、争创职教本科工作目标,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以过硬作风助推学校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作风建设目标
坚持以“大监督”为抓手,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激情活力,做到敢担当、善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党对学校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服务保障广大教职工利益;坚持健全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进一步落实“清单+闭环”管理举措,推动管党治党“四责”协同,发挥党建引领保障作用,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作风建设内容
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抓在日常、严在经常、重在平常,持续巩固作风建设成效,不得有以下情形:
1.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及学校决策部署和制度文件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的。
2.在校园安全、信访稳定、全面风险管理等工作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重大事项不请示、不报告的。
3.党组织研究讨论重大问题前置程序执行不到位,“三重一大”事项未经集体研究或集体违规决策,不执行“末位表态”制度的。
4.在巡察、审计、检查、考核等过程中弄虚作假,对反馈的问题屡查屡犯、边改边犯,或追责问责不到位的。
5.违反保密工作、宣传思想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等有关管理规定,造成国家秘密、学校秘密泄露或未经批准公开发布学校相关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的。
6.应招未招、招小建大、拆分标段、违规变更招采方式,超范围自主采购,服务采购以包代管、管理混乱的。
7.编制技术规格书徇私舞弊,招标评委失职渎职,违规签订合同、违规变更、违规验收、违规支付,损害学校利益的。
8.在学校各项管理工作中,不尽心、不尽责,对发现的各类重大隐患和安全问题等,隐瞒不报或迟报、谎报的。
9.在绩效考核和检查考核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在预算编制、指标调整等环节搞关系、做人情,失职失责的。
10.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及时、不全面、不真实,篡改、伪造学历、职称、履历等档案资料或隐瞒违纪违法事实。
11.在学习培训、考察调研等过程中,擅自改变公务行程,绕道出行、借机旅游的。
12.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利用职务或职权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借款借物的。
13.消极应付、拖延懈怠、安于现状,对职责范围内重大问题不管不问、推诿扯皮、失职失察的。
14.推进智能化、数字化转型工作不力,智能化装备及信息系统未发挥应有作用,系统维护保障不符合规定,不按照要求开展数据治理和分析应用的。
15.在招聘、职称评聘、职务调整、教科研立项、招生就业、“奖助贷”审核发放、入党、评先评优等事项中,存私心、谋私利,明显有失公允的。
16.虚假报销套取费用或报销手续不完备、审核把关不严格,被上级查实的。
17.主动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效率低下,服务质量不高的。
18.违规公务(商务)接待、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公款报销的。
19.违规公车私用、私车公油、超标准装修车辆、奢侈浪费、假公济私、损公肥私的。
20.分配不公、管理粗暴、以罚代管等侵害职工群众利益和漠视职工群众诉求的。
凡有以上情形之一且造成不良影响或较大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扣减绩效薪酬等处理,直至纪律处分。
对非党员且履行公权力人员,有以上情形的,依据有关规定和程序,给予相应处理。
三、保障措施
(一) 各直属党支部要坚决扛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建立党委一号文负面清单,推动党员干部增强遵规守纪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深入推动学校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引领保障学校高质量发展。
(二) 纪委要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专责,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抓常抓长,及时开展谈话提醒、约谈批评、诫勉、函询等,防止小问题拖大、大问题拖炸;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找准症结,健全制度、强化监管。
(三) 机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动靠前监督,抓好职责范围内违反党委一号文问题排查工作,对违纪违法的按规定移交问题线索,推动各种监督方式同题共答、同频共振、同向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