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集团公司纪委要求,现就填报干部廉政档案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校长助理及部门正、副职人员。填报层级如下:校长助理:M3,部门正职:M2,部门副职:M1。
二、填报方式及时间要求
(一)填报路径。干部个人廉政档案采取线上方式填报,填报入口为淮河能源综合集成平台“应用中心”—“廉政档案系统”—“风险防控”—“廉政档案”—“个人填报”。
(二)时间要求。2025年2月16日前,校长助理、部门正、副职人员集中报告上一年度事项,已报告事项不需重复填报;年度集中报告后,发生应报告事项,应当在事后30天内按照规定报告(操办婚嫁及其他喜庆事宜,应分别于事前、事后15日内报告;丧葬事宜,事后15日内报告)。
(三)新任干部到任后30日内按规定填报个人有关事项。
三、注意事项
(一)填报人员要对本人廉政档案逐项进行检查,更新变化内容,内容无需更新的项目不需要“零报告”。
(二)岗位发生变化的要一并修改完善更新工作单位、现任职务、分管工作、个人简历等信息。
(三)基本情况登记表中未上传照片的请上传本人近期证件照。
(四)个人廉政档案最新版本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项增加了相关人员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此次填报需同步完善。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主要指本人的近亲属,即父母、岳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近亲属以外的社会关系是否填写由本人决定。如有已故人员在“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中予以说明。
(五)填报2023年以来组织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述责述廉报告(包括年度述责述廉报告和提职述责述廉报告),未上传的此次一并上传(每份材料逐个上传)。
(六)受到奖惩的,要如实填报获奖情况和处理处分情况,同步上传表彰文件和处理处分文件。
(七)主动上交礼品礼金的必须按规定在廉政档案中填报。
(八)有房屋出租的,需填写租赁起止时间,如租赁合同未明确租赁截止时间,租赁结束后需及时完善。
(九)车位、车库购买及出售情况在房产情况登记报表中填报。
(十)家庭主要成员投资入股、开公司等应在“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及兼职持股情况报告表”填报;购车、购买贵重有色金属应在“其他重大事项报告表”中填报。
(十一)填写完成后,按照审核流程提交审核,直至审核通过方完成填报。
四、其他要求
(一)填报人员务必按规定填报,确保内容准确,不缺项、不漏项。
(二)集团公司纪委第二综合派驻纪检组将不定期对干部个人廉政档案进行抽查核实,对填报不完整的予以提醒,对谎报、瞒报等情况,将依规依纪予以严肃追责问责。
2025年1月23日